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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科室举办学习班,费用找药品供应商报销
某公立医院消化内科最近将举办一期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但费用较紧张,经科室医生提醒,科主任卞某联系了该科用量较多药品的供应商张某,要求其赞助安排会议场地和午餐。
解析:
医院作为药品供应商的客户,理论上仅与与药品供应商之间存在一般商业关系。然而,该公立医院消化内科主动要求药品供应商提供药品之外的赞助,其明知主宰药品选择权、药品供应商因利害关系而有求于己的“恃权放旷”心态显而易见。本案中,消化内科要求药品供应商提供会务费等费用,其行为违反了《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将追究该科主要负责人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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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
第四条 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无偿;
(三)符合公益目的;
(四)非营利性;
(五)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和管理;
(六)勤俭节约,注重实效;
(七)信息公开,强化监管。
……
第六条 卫生计生单位不得接受以下捐赠:
(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
(三)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
(四)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
(五)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等标准和要求的物资;
(七)附带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
(八)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九)任何方式的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十)承担政府监督执法任务机构,不得接受与监督执法工作有利害关系的捐赠。
第七条 卫生计生单位应当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管理作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或内部民主议事会议研究决策事项。
……
《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贿赂是指采购与使用或影响采购与使用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含各类试剂、消毒剂)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索取药品和医用设备及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及个人(以下简称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一)收受、索取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以各种名义所送现金、礼卡、购物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
……
(五)涉及医药购销领域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收受、暗示、索要患者“红包”礼品礼金等行为,参照商业贿赂执行。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本单位应当依法督促其上交非法所得,并根据数额、情节、时间节点、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
(四)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因商业贿赂受到处分的,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
(七)因商业贿赂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人民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一律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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