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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纪委发出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30条和市委26条规定,严防节日不正之风,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氛围,市纪委发出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酒桌办公”,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换届之机拉票贿选,组织或参与隐秘聚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多发期,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廉洁意识,自觉抵制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督促党员干部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深化“酒桌办公”等专项治理成效。要铁面执纪,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通知还公布了举报方式,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5012388;举报邮箱:czxfjb@126.com。举报信请寄市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中秋国庆期间‘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专栏或手机“一键通”。

2016/9/12 8:36:27     浏览人次: 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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