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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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为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我院进修人员管理,保证进修效果不影响我院医疗护理质量,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凡来我院进修的各类人员须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科教科办理进修手续。
二、进修生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遵守医院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
三、参加我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活动,听课率须达50%。进修结束前,进修生应写进修总结并上交一篇读书报告或文献综述、个案报告,经科室鉴定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科教科。经科教科考试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或进修鉴定并记相应继续教育学分。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不予写进修鉴定。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执行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如因特殊原因或因病因事需请假或提前结束进修学习者,需有单位和医生出具的证明,办完手续后方可离院。进修期间如违反相关规定、不告而别者,进修费不退,不发结业证书,不写进修鉴定并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人员原则上不能单独值班,没有处方权,也不能独立书写病历和签名。
六、进修生所进修专业中途不得要求转科和延长进修时间,如需延期或转科须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教科
二O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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