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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一、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清单详见附件二,每个产品报价不得高于其限价;
2.产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2.1.供临床麻醉或急救时建立人工气道用,由管体、套囊、充气管、指式囊、单向阀和接头组成(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满足使用功能需求,名称可不同)
2.2.需配通丝,辅助插管用;
2.3.气囊及管体光滑,减少患者气道损伤风险;
2.4.管体有刻度,可表示插入人体的位置;
2.5.规格满足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9.5、10.0、10.5、11.0(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6.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医保编码且在滁州市可收费可报销;(在报价清单中填写编码);
3.投标时需提供样品;
4.提供相关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
5.如遇政策调整等情况,中标产品在滁州市不可收费,则停用中标产品,各投标人须审慎考虑,自甘风险;(须出具承诺函)
6.未中标产品的样品,投标人需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两周内自行取回,超期视为放弃所有权,院方将自行处理;
四、最高限价:
1.限最高单价(详见附件二)(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五、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见附件三)
七、投标须知
1.本次项目各投标单位需响应采购范围及内容。
2.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3年 10 月23日17:00时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装装订成册后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标书递送或邮寄至滁州市一院招标办。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369号,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行政部五楼西招标办。
5.实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直接做流标处理(已二次挂网的项目可以直接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满三家及以上,且提交投标文件,但是初步评审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的,根据评标小组的意见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也可直接做流标处理。流标的项目,招标人依法重新挂网公开招标。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3526031(设备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审科)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1.docx
附件二:限价清单2.docx
附件三:综合评分方法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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