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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等离子空气消毒机招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CYYSBK2016-ZB6

二、项目名称:低温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三、项目清单、参数:

            本次采购以各款机型单价为准,数量视单位需要另定

低温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技术参数一览表

  

壁挂式低温等离子空气净化消毒机

数量(台)

待定

适用范围

100120

适用范围

医院ⅱ、ⅲ、类环境,普通手术室、ICU、消毒供应中心,产科、新生儿室、烧伤病房、诊疗室、病房等。

用途

设备主要用于对室内的空气进行消毒与净化处理。

★消毒原理

低温等离子技术消毒技术

★消毒方式

主动式

★消毒效果

设备使用后,有效匹配的房间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99%;可去除烟雾、甲醛、氨、苯等,并有负离子清新空气。可使与设备有效匹配房间中的空气洁净度达到ⅱ、ⅲ类环境标准;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原印章)

★异味去除率

90%

循环风量(/h

300

低温等离子发生量

6.3/12.6毫摩尔/小时(两档调节)

低温等离子发生体寿命

100000小时

★动态功能

24小时在人机共存的环境中使用,实现动态消毒

环境中的氮氧化物残留

环境中的臭氧残留

0.02mg/m³

★是否更换耗材

工作模式

提供手动、定时两种工作模式供用户选择:

l手动模式:即开即停的工作模式,运行时可自由调整消毒时间;

l定时模式:按所设定的时间启停消毒,可设定五组定时消毒时间。

★正常工作环境

温度:-20℃至60℃ 湿度:≤90% 大气压:86--106kPa

★消耗功率(w

50w

安装方式

壁挂式或吸顶式安装

噪声dba):

45

电磁干扰

电源要求

工作电源: 220v   50hz

★产品资质要求

以下资质至少满足二项:

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省级或以上);

2、  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  生产企业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省级);

4、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商务需求

序号

需求条款

原因说明

1

 生产企业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更能得到保障

2

1、整机保修1年,保质期内厂方必须定期清洗、维护仪器;

2、核心部件(低温等离子发生体)保修10

需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

提供技术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要求达到用户满意。维修响应:维修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工程师到场时间小于6小时,提供维修中所需要零配件

确保设备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4

设备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为保证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

5

中标单位必须承接我院现有的所有空气消毒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6

配合感染办、设备科做一些必要的工作

包括现有设备的统计、分项管理,临床培训等

7

为保证产品的使用,制造商需在当地设专职工程师1人;或设有分支机构

需提供该工程师的工作证明及联系方式或者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注:1. “★”为关键技术指标,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2. 每件设备非“★”号条款负偏离累计超过3项的作为废标处理。

3.★各潜在投标人承诺:因上级部门检查环境消毒净化效果不达标,造成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等由投标方承担。

4.★各潜在投标人根据不同型号的单机价格,报出各型号单机价格,医院根据实际需要供货(由院方通知具体数量)。同时附彩页供评委审阅。

5.★各潜在投标人根据不同型号的单机价格,报出各型号单机价格,以便用户增加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二年来无不良销售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不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五、产品及服务要求

1.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生产制造认可表);进口产品的包装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

2.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信息需与注册证相符,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产地、价格等事项与投标文件、送货单一致;

3.服务承诺:对所投产品的服务项目书面说明;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整机免费保修期1年,响应客户服务需求2小时内到位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委托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4.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组织结构代码(三证合一企业无须提供)

7.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须提供)

8.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非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可不提供)

9.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非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可不提供)

10.投标报价书

11.本次招标项目网上公开的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公开、截止时间:201634日至310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

九、开、评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地点:择日进行,采取最低价中标法,中标结果网上公示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文件编制: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

联系电话:0550-3525030   监督电话:0550-3524488

2016/3/4 17:26:51     浏览人次: 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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