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1.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转诊流程:
1.转入病人:接转诊急危重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